本報記者劉立平 通訊員李柿琴長沙報道 記者近日從湖南省發改委獲悉,湖南省將于3月1日起試點征收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排污費。
湖南省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裝印刷等試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布補充通知,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將石油化工行業和包裝印刷行業確定為湖南省本次試點行業。
根據污染物當量值確定原則,湖南省確定VOCs當量值為0.95,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為每污染當量1.2元。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需征收VOCs排污費。
在本次試點行業中,對VOCs排放實行差別化收費政策。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限值,或高于規定的排放總量指標的,按收費標準加一倍征收排污費;同時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按收費標準加兩倍征收排污費。企業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限值50%以上的,減半征收排污費。作者:轉載 編輯:魏靈鴿(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