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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關于環保系統進一步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發布,在加快經濟轉型的社會背景下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為環保產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圍繞“我國環保產業如何定位,有哪些新變化;環保部門怎樣履行自身職責;環保產業發展有哪些抓手;如何培育環境服務業,加快產業轉型;怎樣構建技術管理體系,推動技術創新”等問題,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對《指導意見》展開了深入解讀。
問:環保部門抓環保產業,怎樣定位自己的角色?和其他經濟部門抓產業有什么不同?
答:一方面,環保產業具有支撐環保事業的基礎性地位,發展環保產業是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環境管理利用市場手段的重要支撐。另一方面,環保部門在環保產業發展中有著不可替代的關鍵性作用,應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主動參與、有所作為。
去年以來,以吳曉青副部長任組長的環境保護部環保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展開產業調研,多次召開環保產業座談會,和地方環保部門、優秀環保企業展開深入討論。通過調研,進一步深入了解各地在發展環保產業方面所做的努力及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對國家及環保系統如何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有了更清晰的認識,決定出臺《指導意見》,在系統內明確環保部門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重點發展方向。
環保產業與傳統產業門類的屬性和特征不同。環保產業對環境保護任務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環保產業的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與當期環境保護目標、政策和標準體系等環保工作密切相關,具有需求型、目的型的產業特征。
這一屬性決定了各級環保部門在環保產業發展中的定位和作用,就是充分結合自身職能和工作范圍,以規劃、政策和法規標準、監督執法等為重要抓手,充分發揮需求側管理作用,創造市場需求和規模、引導環保產業發展方向,釋放和滿足環保工作需求,嚴格監管并規范市場,較大程度地激發環保產業發展動力。
由于定位和抓手的不同,決定了各級環保部門在推進環保產業發展中具有不同于其他部門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們認為,發展環保產業應堅持“企業主體、政府引導,職責明確、制度聯動,科技支撐、創新引領,強化監管、規范市場”的基本原則。在推進環保產業發展過程中,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不能越權;要主動協調相關部門,統籌指導環保產業的發展;推動出臺有關專項資金、價格稅費、用地用電、人才科研、調查統計等政策措施;積極創造有利于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產業外部環境;同時,應結合自身實際,創造有利于充分發揮環保部門作用的環保產業發展組織機制。